在过去的道路交通法规中,有一条支路给主干道让路的条款,意思是东西方向和南北方向的两辆车在路口都是直行相遇,支路的车让主干道的车先走那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项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进入交叉路口前停车让右侧道路的车辆先行,也叫右让原则
右让原则通常是指当你驶入一个没有标志的边线路口时,你直行,侧车道的车辆也是如此那么,你右边的车辆有先行权,你必须让你右边的车辆先行
注意:右让原则不是简单的左转右转,而是左边的车给右边的车让道比如两辆车走到没有信号,没有标志,没有边线的路口时,提到两车都是直行,那么这辆车应该让右边的车先走那么,当这辆车左转,右边的车也左转的时候,这辆车还是要给你右边的车让路,因为它在你的右边如果这辆车左转,右边的车右转,这辆车也要让右边的车先走
只有相向行驶的两辆车同时向一个方向转弯时,左转的车辆才有通行权,右转的车辆需要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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