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部署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

2022-11-17 09:52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2601   

最近几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管理。

《意见》明确坚持人民至上,源头治理,创新发展,灵活高效的基本原则,提出从2022年10月起持续加强协商调解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保障进一步夯实,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更加完善,部门联动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比例明显上升,诉讼案件稳步下降到合理范围,协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

《意见》从强化源头治理,强化协商和解,实施多元化调解,完善联动工作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引导,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强化隐患排查化解,在加强协商和解方面,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内部协商机制,协助协商,加强和解协议的履行和有效性,在多元调解实践中,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建设市县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中心和职工法律服务工作站,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的特色和优势,在加强工作联动方面,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制度,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加强调解,仲裁,诉讼的衔接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注重发挥工会在参与多元化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包括工会组织统筹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集体协商指导员,法律援助志愿者等资源,推动完善劳动者投诉渠道和争议协商平台地方工会可以设立争议谈判室,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争议谈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就劳动人事争议达成协议的,工会组织应当主动指导签订和解协议,促进协议的履行特别是要探索和推动工会组织在劳动人事争议较多,职工诉求集中的仲裁院,人民法院设立职工法律服务工作站,有条件的地方工会可以安排专人入驻,开展争议咨询,调解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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